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为确保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德宏州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将免费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就业服务和政策清单如下:
一、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清单
1.就业信息服务: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各类就业信息,发布人才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职业培训信息等。
全州线上就业岗位发布渠道:“德宏就业”“芒市人社”“盈江人社”“梁河人社”“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瑞丽市汇洋劳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
2.政策咨询服务: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创业政策咨询和宣传答疑服务(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3.求职登记服务:为高校毕业生办理求职登记,将毕业生基本信息、求职需求、就失业状况等录入云南省公共就业业务信息系统。
4.求职招聘服务:开展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活动,举办线上线下招聘会,如:“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专场活动”“百日千万专项招聘”“金秋招聘月”等,多渠道为高校毕业生搭建就业平台,提供岗位发布、岗位对接等服务。
5.职业指导服务:根据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个人情况、就业经历、求职需求等,为毕业生提供职业指导服务。
6.职业介绍服务: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一对一”职业介绍和岗位推荐服务,根据每位毕业生的就业需求,及时将匹配的适宜岗位通过短信、微信、电话等方式推送给未就业毕业生,并进行跟踪回访。
7.就业失业登记服务:为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失业登记手续,毕业生可免费获取电子《就业创业证》。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主动为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职业指导、政策咨询、岗位推荐、职业技能培训、创业扶持等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
8.档案托管服务:免费为有需求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档案托管服务,同时可进行档案查询、开具存档证明、提供大学生政治审查材料等。
9.档案接续服务:免费为有需求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档案接收、档案转出等服务,对延迟离校的应届毕业生,可相应延长档案转递等时限。
10.创业指导服务:为有创业意愿的高校(含技师学院)毕业生提供免费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信息咨询、政策解读、项目分析、问题解答、开业指导等服务。
11.就业援助服务:把脱贫家庭(含监测户)、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残疾高校毕业生和长期失业高校毕业生作为就业援助的重点对象,提供“一对一”个性化就业帮扶,定期组织“就业援助月”等援助活动,帮助困难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将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范围,提供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政策扶持。城镇非营利性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0%给予补贴,符合条件的同时给予安置期间社会保险补贴。
12.权益保障服务: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咨询。受理高校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遇到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举报、投诉。
二、高校毕业生政策扶持清单
1.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政策:对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德宏州行政区域内乡镇、村企业就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且从2022年1月1日起算基层服务期满6个月的,给予个人5000元的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
2.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为在德宏州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服务。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4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对象,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贷款及贴息支持,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3.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对首次创业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4.就业见习政策:就业见习的对象是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就业见习期限为3—12个月;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助费,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单位按规定可向人社部门申领每人每月1500元的省级见习补贴,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的单位,补贴标准每人每月再提高500元。
5.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的企业,可按每招用1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25年12月31日。
6.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德宏州内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通过灵活就业实现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7.一次性求职补贴政策:为符合以下条件且自愿申请的毕业年度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发放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3个涉藏县、8个人口较少民族、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特困救助供养家庭、零就业家庭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中,有就业创业意愿且积极求职的云南省毕业年度高校(含技师学院)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以及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同时符合几个条件的按一类申报。
8.职业培训政策:为高校毕业生提供职业技能培训信息,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参加由承办机构组织的免费技能培训,高校毕业前2年在校学生可参加由承办培训机构组织的免费创业培训。培训结束后由承办培训机构代为申请培训和鉴定补贴。补贴标准根据认定级别的不同,初级工到高级技师分别给予培训补贴1400-5600元不等,认定补贴100-150元不等。
为方便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联系,我们征集了全州各县(市)经办机构相关信息,形成“服务机构清单”公布(详见附件),助推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时获得就业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