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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颁发第一批办公用房使用证

红河州人民政府 2024-07-16 14:58:37

7月10日,红河州召开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会议,对核定符合使用标准的52家州级单位颁发首批办公用房使用证,并对全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办公用房使用证详细记载了各单位所使用办公用房的地址、面积、人员编制以及变更情况等信息,可作为办公用房使用单位办理法人登记、集体户籍、维修改造项目申报的凭证,对进一步规范全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推进办公用房资源合理配置和节约集约使用,强化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加强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的重要意义,明确职责,强化责任担当,加大监管力度,加快推进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要坚持规范化、集约化、信息化“三化融合”发展,健全工作新机制,坚持集约节约利用,强化信息化建设,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至各县市、各乡镇,与会人员观看了红河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一张网”实践操作展示。

据悉,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权证制度是办公用房权属统一之后,在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情况下,使用单位与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签订的办公用房使用协议。核发办公用房分配使用凭证,在云南省尚属首家,标志着红河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四统一”工作有实质性进展,确保机关顺畅运行,确保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要求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剧莹莹、魏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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