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记者从昆明市财政局获悉,截至7月,昆明市共获得中央和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73905.42万元,较2023年增长49.5%,将有力支撑全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是专项用于城镇居民住房保障的财政补助资金,是保障人民住有所居权益的重要资金。今年,昆明市财政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支持,全面提升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保障水平。
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获得的补助将重点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城中村改造、“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等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重大民生工程。
其中,市财政局近日统筹下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补助资金17096万元,用于保障全市2024年5000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新开工;统筹下达城中村改造补助资金51692万元,用于支持24899户改造项目、47774套新建安置房等城中村改造项目中的征收补偿、安置住房建设(购买)以及安置住房小区直接相关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下达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94455万元,将支持昆明市完成1894.69万平方米改造面积、250946户改造户数、8174栋改造栋数、1509个改造小区有序推进的目标;下达保障性租赁住房补助资金9813万元、城市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688.42万元、租赁补贴资金161万元。
市财政局将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督查相关县(市)区,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昆明日报记者 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