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强教必先强师。要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建设教育强国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健全中国特色教师教育体系,大力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云南省财政厅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教育高质量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工作要求,在财政教育资金管理中,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坚持“保障投入与提质增效”并重,支持云南省教师队伍建设取得成效。
一、厚植根与魂,全面弘扬教育家精神
立足财政职能职责,加强经费服务保障,深入践行以教育家精神引领教师队伍建设,助力打造一支有师德有责任有情怀有水平的教师队伍。配合研究制定了《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措施》《云南省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若干措施》,进一步夯实教师队伍建设制度基础。从2020年起,增设高校和技工院校专职思政课教师岗位津贴和专职辅导员岗位津贴,出实招增强思政教育工作岗位的吸引力和荣誉感。从2022年起,每年专项落实高校思政课建设专项经费和各级各类学校党建经费,支持开展“张桂梅思政大讲堂”系列活动。足额下拨各级各类学校生均经费,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改革创新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二、统筹内与外,全方位做好教师待遇保障
一是全力保障教师工资待遇。坚持把教师工资发放作为优先保障重点,联合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开展全省工资监测预警工作,及时动态预警处置工资发放异常情况。每年统筹城乡义务教育中央综合奖补资金6亿元左右,逐步提高全省平均补助标准,引导州(市)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惠及9500多所乡村学校的14万名教师。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资金,近5年来云南省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平均留任率达92%。二是营造尊师重教良好氛围。加大教师荣誉表彰力度,省级财政每年对全省500名从教20年以上的乡村学校优秀教师给予每人10万元的奖励,彰显财政资金保障教育民生的温度。
三、突出行与效,不断创新队伍建设方式
一是支持构建“三级三类”教师人才阶梯式发展体系。聚焦省、市、县三级,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三类,构建教师人才阶梯式发展体系,省级财政对教学名师工作室给予资金补助,支持开展教学研讨、交流学习。全省共组建名师名校长工作室1941个,遴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2个,入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9个。二是支持实施公费师范生和优师计划。省级财政对符合规定公费师范生和地方优师计划师范生,免除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并给予生活费补助,每年支持培养学生人数约1500人,做好教师队伍的源头培养。三是分层分类推进银龄教师行动。从2024年起,云南省启动实施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领域银龄教师行动,省级财政按照银龄教师正高级职称教师10万元/年,副高级职称教师8万元/年的标准,对学校招收银龄教师给予补助。2024年春季学期,已招募银龄教师634人,广泛调动优秀退休教师和各领域优秀退休人员投身教育事业的积极性。
四、立足质与量,切实提升教师能力素质
一是做好国家级和省级教师培训工作。省财政厅每年统筹安排中央和省级教师培训资金2.5亿元左右,支持实施“中小学幼儿园国家级培训计划”“万名校长培训计划”“义务教育青年教师培训计划”,培训计划以五年为一周期,每个周期培训1万名校长,3万名青年教师,以及10万人次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为全省教师提升教育教学水平注入“源头活水”。二是创新省管校用和“组团式”教师对口帮扶机制。从2022起,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创新“省管校用”等教师对口帮扶新机制,从全省一级一等和一级二等普通高中,组团派出骨干教师到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普通中学开展结对帮扶,支持选派1331名教师赴云南省乡村振兴县受帮扶学校开展工作。三是实施“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从2023年秋季学期开始,省级财政安排资金3120万元支持实施“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支持选派3900名高校体育美育专业优秀学生赴怒江州、迪庆州和边境地区29个县(市)薄弱学校开展支教,推动乡村薄弱学校学生素质得到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