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三举措”增强各族干部群众爱党护党的行动自觉
怒江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通过采取提升美好生活品质、促进交往交流交融、兴边稳边“三举措”不断增强各族干部群众爱党护党的行动自觉。
在提升美好生活品质过程中,不断增强爱党护党的行动自觉。加强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推进和美乡村建设,持续推动5个示范乡镇、59个精品示范村、255个美丽村庄示范建设,完成创建美丽村庄89个、美丽庭院11477户,79个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通过省级验收。立足怒江大峡谷生态旅游资源,规划建设10个“乡愁领地”。全面启动怒江大峡谷20个农文旅融合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2023年投入民族团结进步“十百千万”工程建设资金5173万元,完成2个示范乡镇、37个示范村、3个示范社区建设工作。兰坪县、泸水市和谐社区案例入选《云南省“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建设工程2022年度典型案例选编》。2023年5月,怒江州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被教育部和国家语委授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称号。
在促进交往交流交融过程中,不断增强爱党护党的行动自觉。开展落实“三项计划”,通过“同心营”、书法摄影、体育运动、夏令营等活动,组织各族青少年学生开展交流活动。实施“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建设工程,投入90万元打造3个示范社区,不断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以劳动力转移为重点,年内全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0.5万人,有效推动各族群众跨区域交往交流交融。以区域协作为突破口,与浙江省永康市委统战部(民族宗教局)、永康五金技师学院接洽“东迁西归千里携手人才共育筑梦未来”活动项目,组织开展“两江千里携手共筑复兴梦想”怒江(泸水)·金华(永康)“东迁西归”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培训活动;与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共同举办“石榴花开·彩云南”——“石榴花开大峡谷·绘怒江”采风调研创作活动。推荐命名3个景区为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景区、推荐申报1个景区为第五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省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示范学校16所。实施“枝繁干壮”工程,完成2023年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传承项目和少数民族精品项目17个、支出200万元,出版了《怒江简史》等一批反映怒江历史、怒江民族文化发展方面的精品力作。在云南省第十三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中,怒江州代表队取得了1个传承奖、2个金奖、1个铜奖、3个优秀奖,奖牌数位列全省第一,实现了历史性突破。贡山县独龙族博物馆和兰坪普米族博物馆被命名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10+N”活动,泸水市、武警怒江支队被命名为第十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在兴边稳边的生动实践中,不断增强爱党护党的行动自觉。近年来,怒江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牢固树立“稳定是第一责任、平安是第一民生”理念,以党的建设为统领,构建起边境立体化防控体系和州、县、乡、村、组五级网格治理体系。深入实施兴边富民行动,79个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全面达标。实施兴边富民工程,全力推进“五个10”重点项目和纳入省级11个重点项目建设,集中开工重点产业建设项目62个。相关部门实施完成民族村寨旅游提升工程21个,投入资金28480.5万元。成功申报9家民族贸易企业,争取到民贸民品企业贷款贴息政策资金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