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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首推回迁户自行办证

云南日报 2024-09-10 14:54:29 作者:李向雄 党晓培

9月2日,在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五科日新办证点,回迁户张女士凭身份证和完税凭证,不到半小时就拿到了回迁房不动产权证。这是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协同官渡区政府推行回迁户自行办证后颁出的首个回迁房不动产权证。

按照不动产登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迁安置房办理不动产登记属于转移登记,需先由开发企业办理完成房屋首次登记后,再由开发企业和被回迁安置人持拆迁协议、回迁安置协议、三级政府出具的回迁大名单和完税(免税)凭证等资料共同申请,才能办理转移登记。因开发企业无法一一到场,形成购房人办证需“等”开发商、“靠”代理机构的问题,导致已接房入住的回迁户长期领不到不动产权证书。

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原有新建商品房“自己的房子自己办证”基础上,优化提出回迁户自行办证新模式。开发企业在办理首次登记后,经开发企业授权和属地政府嘱托,回迁安置群众可持身份证和完税(免税)凭证自行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回迁房转移登记。该模式化解了开发企业办证不积极主动的问题,又打破了回迁安置群众被代理机构垄断强制代理办证、代理机构收取中介费的问题,防范了新的历史遗留问题产生,维护了回迁安置群众的合法权益,让回迁安置群众自主便利地办理不动产登记。

  责任编辑:程美柳、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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