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丘北县建设“四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2021年以来,文山州丘北县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为动力,不断强化思想认识,创新工作举措,逐步探索高质量发展要求,扎实有效推进示范区建设各项工作,建成一批类型多样、各具特色、具有标杆性的示范乡镇、示范单位、示范村(社区)。
一是健全机制体制,搭建示范区建设“新格局”。全县各级各部门切实扛起示范区建设“主体责任”,实施“一把手”负责制度,全面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制定印发了《丘北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实施方案》,明确示范区建设工作任务和目标要求,把示范区建设纳入县委督查检查考核重要内容,切实解决示范区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先后成立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领导小组,全县各乡镇、村委、县级各部门也相继成立了组织机构,形成了县、乡、村“三级”联动示范区建设工作体系。建立处级领导挂钩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工作机制,有序推进示范区建设。常态化、规范化推进示范区建设,每年命名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自2022年起每年表彰一批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二是民族文化引领,提升示范区建设“新动力”。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把弘扬各民族优秀文化与传承中华文化紧密结合,着力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围绕“一村一品”乡村文化特色,打造以家庭作坊、刺绣、庭院、农耕、饮食等为代表的彝族、白族、壮族等文化片区;注重民族特色文化传承保护,建成非遗展示厅4个,非遗传承示范基地3个,非遗传承点9个,“白族太平节”“丘北花灯”等7个项目入选省级非遗保护名录;研发少数民族饮食文化品牌,围绕“丘北七香”区域公用品牌体系,开发设计了60余款旅游产品线,包装设计地方农特产品560余款,花米饭入选云南省“非遗伴手礼”并获奖,民源坊入选文山州非遗工坊;创作《连心桥》《幸福花山》《一心跟党走》等民族影视舞台文艺作品,形成各民族文化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交流互鉴新格局,搭建起民族文化交流大舞台。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全县18至45周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率100%。深入推动各民族群众大流动、大融居,围绕“花山节”“三月三”“闹兜阳”“花脸节”等民族节庆活动,推动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构建起各民族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
三是突出创建主体,树立示范区建设“新标杆”。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十进”工作,全县各级各部门始终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本部门本行业重点工作,及时制定《丘北县打造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升级版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抓党建促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的实施方案》等,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共同体意识深入群众、深入民心。不断创新创建形式,以开展“进景区”直播活动、“联盟”建设、“天天”“月月”系列活动等,推进各族群众共建共享共乐。2021年成功创建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全县累计创建成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20个、全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274个。
四是坚持共建共享,提升示范区建设“新景象”。始终坚持把示范区建设纳入全县工作发展大局,制定了“拼经济丘北在行动”十六条政策措施,组建了“干在实处、走在前列”行动重点工作专班,全面推进示范区建设。今年上半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64.91亿元,于2023年成功甩掉了“负增长”标签。扎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加大教育、医疗卫生、社会公共服务设施等民生投入,群众民生福祉持续改善。切实推进乡村振兴,抓牢抓实农民增收“一口清”,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今年上半年实现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人均纯收入8779.97元,同比增长13.66%。全县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超过5万元,10万元以上经济强村94个。着力推进“十百千万”工程项目实施,2021年以来累计投入资金2860万元,建成民族团结进步“十百千万”示范创建工程27个。守住生态红线,实施天然林保护、石漠化治理、退耕还林还草等重点生态工程,成功入选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组织修订《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普者黑景区保护管理条例》并于2023年5月1日施行,不断强化生态治理举措,普者黑湖中部国控断面综合水质始终稳定保持为Ⅱ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