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成立以来,云南省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监测评估中心(以下简称省基金监评中心)在省医保局党组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体干部职工凝心聚力、担当尽责,扎实推进全省医保信息化建设、统计分析、基金监测评估各项改革任务和重点工作落实落地,取得了较好成效。
云南省基金监评中心集体合影
攻坚克难,高效率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
省基金监评中心坚决贯彻落实省医保局党组部署要求,迎难而上,任劳任怨,用不到8个月时间牵头完成了云南省医保信息平台(智慧医保)项目建设,推进全省17个统筹区全面上线应用,实现了“标准全国统一、平台省级部署、数据全省集中、网络全面覆盖、安全保障有力”的建设目标,成为全国第5个通过国家医保局验收的省级平台,并作为我省优秀政务信息平台,进驻“数字云南”展厅,入选“数字中国”峰会展览,参加第七届中国—南亚博览会展示。平台建成后,为全省4562万参保人、3.2万家定点医药机构、13万家参保单位提供标准规范的医保信息化服务,也为全省医保业务办理标准化、监督管理智能化、公共服务便捷化、决策分析精准化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多措并举,高标准筑牢医保信息化安全防护体系
省基金监评中心始终将网络数据安全作为信息化工作的重点和关键,严格落实国家“三化六防”网络安全措施,初步建立了制度、管理、技术有机衔接的医保网络安全综合防护体系。制定了《网络安全管理办法》《数据安全管理办法》《信息平台用户和权限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规范安全防护管理。主动加强与省委网信办、省网安总队等部门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安全工作要求,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加强网络安全信息动态共享,有效协同推进联防联控、协防共治的良好局面。建立常态化网络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持续强化网络安全技能专项培训,不断提升全省医保网络安全人才队伍能力素质。通过组织开展等级测评、风险评估、密码测评、软件安全测试,实战化网络攻防演练和7×24小时安全值守,构建了多环节、多层次、全方位的网络安全监测预警机制和监测体系。在重保期间,严格按照“事前、事中、事后”的思路制定方案、开展重点监测、采取零报告制度,确保重保期间没有发生网络安全事故。省医疗保障局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优秀等级保护测评单位,中心1名同志被评为先进个人。
务实为民,高要求提升公共服务信息化支撑
省基金监评中心坚持以便民利民惠民为目标,不断推进云南省“智慧医保”信息平台优化升级,提升医保公共服务信息化能力。积极争取国家医保局电子医疗票据应用试点,推动医保服务事项全部接入云南省一体化线上政务平台和“一部手机办事通”APP,为参保人提供线上服务网厅、小程序等多个业务办理渠道,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百姓少跑腿”;积极对接税务、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共享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优化参保流程,开发相关功能模块,有效推进新生儿“落地参”、个人账户直接代缴居民医疗保险等服务落地见效;通过部署移动支付中心、处方流转中心,建设GRE医保无线专网,全面完成移动支付、电子处方流转、医保服务刷脸终端应用上线。2023年11月1日云南省医保“双通道”电子处方平台正式开通了定点医疗机构互联网诊疗服务,省肿瘤医院互联网医院开出全国首张依托国家医保电子处方中心的线上电子处方,有力有效落实了国家医保门诊统筹及“双通道”政策。
创新探索,高站位推进数据共享赋能
省基金监评中心严格按照数据管理要求,积极探索数据“请进来,走出去”方法路径,进一步提升医保数据的利用效能。通过与省工会共享劳模人员信息,采取在医保系统中标识劳模身份,共享医保结算数据,实现工会互助医疗快速报销;通过与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实时同步退役军人优抚对象就诊结算数据,让退役军人优抚对象更方便快捷地享受医疗补助报销政策;通过与金融部门共享参保人参保就医征信数据,积极推进信用就医,推动云南医保跨入“先看病后付费”就医新模式;通过与民政、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共享农村低收入人员信息,持续健全完善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通过与商业保险公司共享人员投保信息,实现商业保险出险快速理赔,构建了“医保+商保”组合报销的新模式。
担当作为,高质量推进医保统计分析和监测
省基金监评中心坚持每年定期对统计工作进行系统部署,组织开展《医疗保障统计调查制度》专项业务培训,明确指标统计口径,全面提升全省医保数据统计质量,云南作为5个试点省份之一,圆满完成了国家医保局安排部署的《医疗保障统计调查制度》试填报任务。依托医保信息平台数据全省集中优势,着力改进统计与监测方法,通过“日监测、月报告、季度核心数据调取、年度专题分析”系列举措,持续推进医保基金统计监测的常态化、精细化、科学化。同时,始终坚持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分析问题、用数据检验工作,多维度开展门诊共济、农村低收入人群基金专题监测,为完善医保制度、调整医保政策和改进管理服务提供数据支撑。持续推进提升医保统计数据共享水平,主动加强与周边五省市沟通衔接,探索建立数据共享机制,按季度共享统计监测指标,有力提升全省医保统计数据分析和监测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