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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积极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促进市场准入制度落地见效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要求“全面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优化指标体系,注重发挥第三方机构作用,确保评估过程公开透明,评估结果客观合理,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加强评估结果应用”。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抓好市场准入制度落实作出的重要部署,是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必然要求,是优化市场准入环境、提高政府行政效能的重要抓手。

为推进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按照试点先行、因地制宜原则,2021年起,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相关地方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试点工作,云南省作为首批试点三年来始终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国家发展改革委认为云南作为评估试点的“排头兵”,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主动作为,勇当试点评估的“排头兵”。自2021年起,重点围绕是否落实平等准入要求、准入审批是否便捷、经营主体意见反馈渠道是否通畅、市场准入壁垒能否有效破除等方面,选取部分市、县,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落实成效开展试评估,在评估工作机制、工作方案、指标设计、结果运用等方面为在全国范围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做出重要探索和良好示范。2022年,云南省基于已有评估工作基础,积极总结经验,进一步探索并完善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指标体系,逐步将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情况纳入评估范围,同时,加快推进效能评估信息化平台建设,为更加科学便捷开展效能评估工作提供数字化支撑。

二是攻坚克难,敢当全国评估的“探路者”。2023年,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关于“研究完善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指标,稳步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的工作要求,在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指导下,由国家信息中心牵头,清华大学、云南省发展改革委组成联合工作组,完成全国通用的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指标体系的研究工作。随后,云南省率先使用该指标开展试评估工作,通过全省16州(市)、129县(市、区)共同开展评估,以实践检验指标的科学性、合理性、操作性和普适性。

三是创新进取,争当数字评估的“实践者”。云南省作为首批市场准入效能评估试点省份,始终统筹推进全省效能评估信息化建设工作,综合运用新技术新理念新模式提升省域市场准入治理能力,保障评估工作的有效开展。2023年,通过建设云南省市场准入效能评估信息化平台,全面提升市场准入效能,逐步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数字评估、科学评估、无感评估的可行性,尽量杜绝主观人为评价,最大限度减轻基层填报工作量。

  责任编辑:李茜娜、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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