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党的民族工作,关键在党、关键在人——
党的领导是维护好民族团结“生命线”的根本保证。云南省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民族工作各领域全过程,成立由省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高位统筹推动,着力构建示范区建设政策支撑的“四梁八柱”,推动示范区建设和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一体统筹谋划、一体推进落实。
云南省创新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进”,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实施全域创建行动,持续推进五级联创,建立类型多样的创建联盟。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创建137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数量居全国第二位,涌现出洱源县郑家庄“七个民族一家亲”、普洱市“宾弄赛嗨”团结互助机制、腾冲市司莫拉村等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典型。
做好党的民族工作,要坚决打赢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战——
2020年底,彩云之南迎来了历史性时刻,全省933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11个“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整族脱贫、全面小康,第二次实现了“一步跨千年”。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民族都不能少。”云南省实行“一个民族一个帮扶计划”,统筹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实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和全面打赢“直过民族”脱贫攻坚战行动计划,积极推进沪滇、粤滇对口帮扶,协调大型国有企业集团帮扶“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解决困扰云南千百年的绝对贫困问题,全省各族群众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脱贫、全面小康。
做好党的民族工作,要为各族人民的美好生活持续奋斗——
“脱贫只是第一步,更好的日子还在后头。”牢记嘱托,云南省坚持“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理念,把发展作为解决民族地区各种问题的“总钥匙”,实施差别化区域支持政策,推动政策、项目、资金向边疆民族地区倾斜,补齐发展短板、完善基础设施,推动民族地区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2023年,全省民族自治地方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250.19亿元、人均生产总值56307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218元,分别是2015年的2.21倍、2.35倍和1.98倍,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
深入实施兴边富民、乡村振兴“百千万”、民族团结进步“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等工程,全面建成374个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全省民族地区教育、医疗等设施条件得到极大改善,各民族群众民生福祉大幅提升。
云南始终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各项工作的主线
泼水节、目瑙纵歌节、火把节……今年以来,民族风情浓郁的云南频频火爆出圈,少数民族传统节日成为各族群众狂欢的海洋,也成为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的大聚会。
七彩云南,最绚丽的一“彩”是亲如一家的各族人民、是多姿多彩的各民族文化。
近年来,云南省始终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核心要义,作为新时代云南各项工作的主线,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为推动云岭各族群众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云南省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有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形象,创新打造“枝繁干壮”工程,持续实施中华民族视觉形象工程;持续实施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保护传承工程和民族文化精品工程,并连续6年纳入省政府“十件惠民实事”,率先出台繁荣发展新时代少数民族文学事业的指导文件,切实增强中华文化认同。
创新实施“石榴红”工程,“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文旅品牌成为旅游促“三交”的重要引擎,在全国率先启动体育促“三交”工作,在易地搬迁中积极构建互嵌式社区,各族群众互嵌融居格局不断深化。
云南省积极举办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主题文化活动,广泛开展多主题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定期举办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等文体活动,各族群众进一步增加了解、增进情感、增强认同。
如今,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实践中,云南各族群众共居一个村寨、共读一所学校、共组一个家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同心浇灌民族团结进步的“幸福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