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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给予云南省参加第17届夏季残奥会运动员奖励的通报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给予云南省参加第17届夏季残奥会运动员奖励的通报
2024-10-10 11:06:31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给予云南省参加第17届夏季残奥会运动员奖励的通报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在17届夏季残奥会上,云南省残疾人运动员参与了4个大项的角逐,在赛场上奋勇争先、顽强拼搏,共夺得1金3铜的好成绩,并打破世界纪录1次,为国家赢得了荣誉,为云南增添了光彩,为实现体育强国梦、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了云南力量。根据有关规定,省人民政府决定对取得优异成绩的运动员给予奖励,具体如下:

一、给予邹连康、张西伶、王春花、钟永渊等4名运动员记大功奖励;

二、给予郑婷婷、鲁韦元、普毅、王金浩、刘猛、李海福等6名运动员记功奖励;

三、给予运动员晋晓琴嘉奖奖励。

希望受到奖励的运动员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和奥林匹克精神,为推动云南省残疾人体育工作和残疾人事业发展再立新功。全省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部署要求,大力发展以人民为中心的体育事业,以受到奖励的人员为榜样,团结进取、奋发有为,为在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实现“3815”战略发展目标、谱写好中国式现代化云南篇章而努力奋斗!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责任编辑:李茜娜)
关键词:残奥会,奖励,残疾人运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