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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非遗法执法检查看非遗保护“云南经验”——保护非遗资源 展时代魅力

从非遗法执法检查看非遗保护“云南经验”——保护非遗资源 展时代魅力
2024-07-31 15:29:24 来源: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白族布扎掐丝珐琅记者黄兴能摄

云南非遗,绚丽多彩、独具特色;云南非遗保护,见人、见物,更见生活。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铁凝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先后赴楚雄、大理、丽江,对我省贯彻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非遗法实施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开展执法检查,这是一次法律检查,更是一次工作“体检”。

近年来,云南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大力推动非遗法贯彻实施,以非遗保护与传承为突破口,不断完善非遗保护制度体系,着力在非遗资源调查、非遗展示、传承与传播、合理利用等方面下功夫,非遗保护意识日益深入人心,保护传承水平持续提升,探索实践出不少非遗保护“云南经验”。

强保障,完善非遗保护制度体系

彝医药探源、古法制药展示区、特色诊疗体验……走进中国彝医药博览馆,从琳琅满目的中医药干品、矿物药、动植物药等标本,到彝族毕摩经典译注、伤寒论、滇南本草等珍贵医药书籍,一系列珍贵展品给执法检查组留下了深刻印象。作为国内第一个系统展示彝医药历史源流、文化底蕴和发展成果的综合性展示中心,中国彝医药博览馆已成为当地最新的旅游“打卡地”,带众多游客“遍观千药堂,普识百草样”。

“作为云南最具特色和优势的民族医药之一,彝医药在新时代焕发出新光彩离不开地方立法的积极护航。”博览馆负责人介绍,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于2018年公布实施了彝医药条例,2022年4月对该条例进行了修订。该条例对彝医药理论和彝医药技法、药方、疗法等具体内容,以及彝医药的服务与管理、保护与发展、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传承与交流等作出规定,有效促进彝医药传承、保护、利用,也成为“小快灵”“小切口”立法的实践代表。

“始终坚持法治引领。”执法检查组成员对云南非遗保护工作给出了这样的评价。我省高度重视非遗保护制度体系建设,2000年,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了《云南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这让云南成为全国首个通过地方立法保护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省份。2011年,非遗法颁布实施后,我省积极作为,于2013年制定实施《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在全国首创区域性整体保护、旅游业收入反哺民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实践。近年来,我省还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认定与管理办法等,共同构建起较为系统、完整的非遗保护制度体系。

“地方性法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执法检查组指出,要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中积极探索实践,加强非遗地方配套法规、规章、政策制度、标准等制定及修正、修订工作,为健全国家非遗法律制度体系提供有益经验。

重传承,为非遗传承注入新活力

“非遗研学越来越热门,来我们这里体验非遗技艺的游客越来越多了。”在大理白族自治州剑川县甸南镇,剑川木雕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段四兴介绍。暑期到来,来这里观赏和体验木雕制作的游客络绎不绝。近年来,大理州通过开展非遗研学、“非遗+旅游”等活动,为非遗的传承发展注入新活力。

关键词:非遗,民族,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