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来自昆明市农业农村局的消息,随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昆明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总收入由2022年的46.9亿元增至2023年的50.91亿元,总量居全省第一。
提升农村集体经济“造血”功能
昆明市委、市政府积极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效模式,加快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推动乡村振兴。特别是针对农村资本投入不足、产业发展滞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和促进农民增收面临的问题,昆明市农业农村局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契机,以农民增收为目标,以“家底清晰化、推动项目化、发展多样化”为强村富民发展路径,不断提升全市农村集体经济“造血”功能,释放“乘数效应”。
昆明市委农办主任,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启斌介绍,改革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动能。自2017年以来,昆明市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决策部署,先后通过推动资产和成员身份“清晰化”,提高农民增收“精准度”;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化”,维持农民增收“稳定度”;探索发展模式“多样化”,跑出农民增收“加速度”的发展路径,全面推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截至2023年底,全市1401个行政村(含磨憨镇)集体经济组织总收入由2022年的46.9亿元增至50.91亿元。其中,1401个行政村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首次全面突破10万元,100万元以上的村(社区)达200个,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奠定了坚实的发展基础。
全市共有村集体资产461亿元
具体来说,在推动资产和成员身份“清晰化”方面,昆明通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摸清“家底”——全市清产核资共有村集体资产461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99亿元,非经营性资产362亿元,明晰集体资产权属,规范资产管理,激发村集体“三资”潜能。全市12486个村组100%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完成成员身份认定,巩固确认了成员身份,有效夯实了村集体经济发展基础。
在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化”方面,昆明以“壮大集体经济、助推产业发展、促进群众增收”为路径,有效化解村集体经济增收难问题,全面推动村集体经济和农民“双增收”。截至目前,村集体经济项目共产生收益2036.2万元。
在探索发展模式“多样化”方面,昆明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村集体经济发展“十大模式”,包括党建引领、产业带动、资源开发、股份合作、资产经营、生产服务、乡村旅游、物业租赁、异地置业、抱团发展模式,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带动农民持续增收。其中,晋宁清水河村通过产业带动模式,结合“一县一业”成为远近闻名的“月季村”,村集体经济收入从2019年的5万元提升至2023年的83万元。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8年的0.8万元提升至2021年的2.33万元。
目前,昆明一方面强化全市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一方面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并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既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增动力、添活力,又为推进昆明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