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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医疗保障系统先进集体事迹】昆明市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医疗保障系统先进集体事迹】昆明市医疗保障局
2024-08-11 12:00:24 来源: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为进一步减轻群众的看病就医负担,消除同城医保差异,实现保障待遇区域公平,昆明市医疗保障局调整完善筹资及待遇政策,有效降低企业缴费负担,不断提升参保人待遇保障水平。2023年城镇职工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上调至50万元,城乡居民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上调至17.58万元。自2022年4月起,在全省各地州中率先实施门诊共济政策,在全省医疗保障改革工作中发挥了排头兵、火车头作用。2023年,昆明市累计650.75万人次享受到了门诊报销待遇,实现了病有所保、病有所医的民生保障。

昆明市医疗保障局积极应对老龄化,探索创新了“长护险政策体系、失能等级评定体系、服务管理体系、信息系统保障体系、基金监管体系、宣传体系”昆明经验。2023年,昆明市长期护理保险参保范围覆盖全市197万名职工医保参保人,已有1.7万名失能参保人切实享受到长期护理保险相关护理服务。全市长护险试点工作收到国家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司致信感谢,肯定昆明市为“长护险”制度试点作出的积极贡献,为国家完善制度顶层设计提供了有力支撑。

昆明市医疗保障局探索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风险的长效机制,持续完善医保综合帮扶机制,推动事后救贫向事前防贫帮扶转变。建立了全市统一救助政策、统一筹资水平、统一基金管理、统一待遇标准、统一经办管理的城乡医疗救助管理制度,实现了城乡医疗救助市级统筹。2023年全市门诊慢特病和住院医疗救助9.72万人,支付医疗救助资金1.44亿元,其中脱贫人口倾斜救助155.73万元、监测对象倾斜救助20.88万元。在全省率先积极探索社商融合赋能多层次医疗保障,指导城市定制型普惠商业保险“春城惠民保”上线运行,为大病重症患者兜住了保障底线,加固了防止因病致贫返贫的屏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昆明市医疗保障局积极落实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除完成国家和省际联盟累计35批次的药品、耗材集采任务外(涉及药品19批次574个品种,医用耗材15批35大类),还在积极使用“带量联动”模式自主牵头开展云南省州市联盟化学药集采工作。成功完成云南省50个品种化学药集中采购,共吸引了全国194家企业参与,最终实现46个品种302个品规的药品进入中选目录。昆明市各批次集采促使药品价格回归合理水平,实现药品耗材平均降幅33%,为医疗机构药品费用支出节约3.9亿元,大幅挤掉了医疗费用虚高的水分。

做参保群众的服务者和选择者

为提升医保经办服务质量,昆明市医疗保障局大力推行“三三工作制”方法,即用“三心”:工作用心、服务贴心、待人耐心来打动办事群众;用“三清”:咨询一次性说清、材料一次性收清、受理一次性审清来提高办事效率;用“三无”理念:群众利益无小事、服务项目无大小、服务对象无区别来对待服务群众。认真实施全民参保计划,2023年,全市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596.78万人,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6%以上。2022年以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任务连续两年被列入昆明市政府“十件惠民实事”。

昆明市医疗保障局为群众提供更加可感可及的优质医保服务新体验,努力打造医保暖心服务品牌,将医保经办服务改革目标从打通“最后一公里”到延伸至“最后一米”不懈努力。2023年,昆明市医疗保障局通过联合金融机构、定点医药机构等第三方机构参与医保公共服务,在全市范围内建成278家功能齐全、设施先进、服务优质、办事便捷、群众认可的“家门口”医保经办服务点,累计服务参保群众5000余人次。

关键词:医疗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