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建立和完善城乡融合发展政策举措
我们要紧紧围绕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区要求和部署,以户籍制度改革推进权益融合,推进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将户籍管理政策和社会福利同等化、等值化。要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明确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具体办法,加快农村承包地管理信息化建设,健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运行机制,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能力建设。要扩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范围,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探索完善农民对农村集体股份有偿退出、抵押、担保、继承等权能,发展新型集体经济;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推进房地一体的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完善宅基地审批和监管制度,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积极稳妥开展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要以规划促进城乡布局融合,明确县(市、区)政府统筹城乡规划编制的责任,建立城乡规划融合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城乡“定位不同、功能互补、有机融合、同样和美”的理念,统一编制城乡发展规划,实行多规合一,统筹城乡资源要素和管理政策,解决规划城乡脱节和制度的区域分割,以规划融合促进发展融合。要制定出台政策措施促进融合,适应当前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新兴业态涌现、农村改革深化、推进乡村治理以及城乡资源要素加快流动的现实需要,针对制约发展的瓶颈约束,修订完善农村用地用水用电、人才选用、利益共享等制度。打通政策通道促进资金融合,探索建立乡村振兴示范区发展基金,设置和扩大绿色农业、质量农业、休闲农业、三产融合等财政专项;创新投资建设、利益分配等模式,实施税收、服务等优惠和便利,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农业和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