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具体部署。“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为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科学的方法论和行动指南。云南作为我国边疆民族省份之一,有其区别于其他地区和省份的差异性、典型性和特殊性。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要求云南“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的路子来,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和东南亚辐射中心”。当前,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征程上,云南如何因地制宜推动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不断培育和发展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符合新发展理念的先进生产力质态,是我们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所在。
深刻把握“欠发达省份”这一突出特点
当前,云南还处在一个欠发达地位,也是后发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基础薄弱、短板明显,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突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云南各族群众共同努力奋斗,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近年来,云南经济保持较快增长,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但云南欠发达的省情没有根本改变。
云南现阶段正处于经济转型升级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要破局,就要发展新质生产力,全面提升区域创新能力,赋能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一是统筹创新资源,聚焦稀贵金属、生物多样性、种质资源等重点领域,加快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助推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加快形成、竞相涌现。二是支持企业用数智技术、绿色技术改造提升烟草、有色金属等传统产业。三是以制度创新为重点,改革完善不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制度政策。四是完善生产要素配置机制,促进各类生产要素向新质生产力集聚。五是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完善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政策体系,建设和运营数据基础设施,构建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体制机制。
深刻把握“我国少数民族种类最多的省份”这一突出特点
云南省生活着26个民族,民族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全力推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民族团结进步、宗教和谐和顺、边疆繁荣稳定、人民幸福安康的良好局面持续巩固,各族人民坚定不移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云南多民族的省情突出特点,决定了要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云南各项工作的主线。要以发展新质生产力补齐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短板,缩小地区差距,使各族群众实现共同富裕,强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物质基础。一是从制度上统筹好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民族地区走出一条以新质生产力带动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子,如加大民族文化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力度,不断培育消费新场景新增长点,提高各民族群众收入。二是通过市场一体、东西协作、资源协同,推进东西部地区和城乡之间产业深度融合、优势互补,发展新质生产力,强化经济共同体建设带动民族地区整体性经济发展。三是立足资源禀赋、发展条件等实际,以发展新质生产力为牵引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并以促进共同富裕为切入点和发力点,增强民族地区自我发展能力和内生发展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