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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民主法治汇聚高质量发展奋进力量——云南民主法制领域改革成就综述

以民主法治汇聚高质量发展奋进力量——云南民主法制领域改革成就综述
2024-08-20 15:39:02 来源:“学习强国”云南学习平台  

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补短板强弱项出台改革举措、健全完善机制制度,稳步推进民主法制领域各项改革,进一步织密织牢法规制度笼子,推动解决民主法制领域重点难点问题,有效提升民主政治建设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法治保障、汇聚了人心力量。

近年来,云南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积极推行“民族团结进步+社会治理”工作举措,不断加强边疆民族地区基层社会治理。图为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德宏州盈江县东丙村的五和家园。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 供图

近年来,云南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积极推行“民族团结进步+社会治理”工作举措,不断加强边疆民族地区基层社会治理。图为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德宏州盈江县东丙村的五和家园。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 供图

统一战线事业蓬勃发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统一战线成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省统一战线呈现出团结、奋进、开拓、活跃的良好局面。健全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和党外人士联谊交友、谈心谈话等制度,通过有形有感有效的思想政治引领,将党外人士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健全完善统战领域法规体系,制定出台贯彻统战工作条例、政治协商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的实施意见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细化任务措施44项,推动党内法规的刚性约束在云南全面落地见效。积极探索实践,支持、配合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开展专项民主监督,提升民主监督实效。

以立法监督助力改革攻坚。省人大常委会扎实推进各项改革举措,完成改革任务106项,形成重要制度性成果91件。创造性开展立法工作,先后审议通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在全国率先出台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推进科学保护治理跨区域流域生态环境,先后与贵州、四川两省就赤水河流域保护进行共同立法,与四川省开展泸沽湖保护协同立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建立省级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18个,带动州(市)级人大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144个,拓宽公民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渠道。积极探索询问、质询刚性监督,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基层卫生服务能力达标滞后、农村居民饮水安全等问题开展4次质询,围绕政府债务管理情况、产业强省等工作开展专题询问。持续深化预决算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在全国率先出台加强预算绩效监督办法,创新建立“12345”政府债务监督机制,建成覆盖省、州(市)、县(市、区)的预算联网监督系统。

2018年出台的《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是中国第一部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开创了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地方立法的先河。图为滇金丝猴 黄兴能 摄

2018年出台的《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是中国第一部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开创了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地方立法的先河。图为滇金丝猴 黄兴能 摄

以协商民主汇聚智慧力量。省政协致力于为改革凝聚人心和共识,完成改革任务35项。充分发挥政协协调关系、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优势作用,围绕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协商活动、提交政协提案。组织开展“千名香港企业家云南行”“全球华商聚云南”活动,举办首届滇商大会,努力为云南省全面深化改革画出更大同心圆、汇聚更多同行者。不断丰富协商内容、拓展协商形式、规范协商程序,构建起以全体会议为龙头,以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专题协商会为重点,以提案办理协商、远程协商、界别协商、对口协商、专家协商为常态的协商议政新格局。深入开展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工作,省政协600多名委员与2500多名有代表性的界别群众建立起常态化联系。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制定出台《关于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 推进新时代云南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 做好新时代云南宗教工作的实施意见》,创新实施“枝繁干壮”“幸福花开”“石榴红”工程,深入实施“润土培根”工程,打造云南民族宗教工作品牌,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宗教和谐和顺、边疆繁荣稳定、人民幸福安康的良好局面持续巩固。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8.6%,25个边境县(市)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17%,均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全面推进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2023年374个沿边行政村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全省高4270元,人口数较2019年增加1.6万人,沿边各族群众国家意识、国土意识、国防意识更加牢固。

让公共法律服务惠及更多群众。以人民群众享受更加优质、高效、有温度的公共法律服务为目标,统筹构建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省共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1.6万个,实现市、县、乡、村全覆盖;建成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注册用户达78万余人,提供法律咨询267万人次;建成12348热线平台,提供“7天×24小时”不间断接线服务,年接听量达到32万人次;成功打造“云南智慧公共法律服务云平台”,推动更多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持续拓宽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渠道,公证执业区域实现全省一体化,开展远程视频公证进乡村,实现基层群众申办公证“就近办”。制定实施《云南省公共法律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企业”活动,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李茜娜、肖文)
关键词:民主法制,法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