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完善医疗机构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工作机制。深化公立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监测和临床综合评价应用。
11.完善药品追溯体系。做好全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及含特殊管理药品复方制剂实名制追溯,全面实施第三类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唯一标识。
12.节约药品资源遏制药品浪费。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药学门诊、药物重整、用药教育、药学监护、药品拆零调剂等服务。
(四)加强医药卫生领域综合监管
13.有效防控公立医院债务风险。落实各级政府办医主体责任,压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化解债务的属地责任,制定公立医院化解债务方案,实行“一院一策”,分类有序化解公立医院存量债务,不得出现新的违规债务。
14.持续推进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推动集中整治工作向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转变,实现全链条全要素全覆盖治理。
15.落实“飞行检查”、专项整治等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用好专项审计成果,部署开展医院巡查和高额异常住院费用病例检查专项行动。
16.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制定医保基金使用负面清单,组织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开展利用医保待遇开药倒卖骗保专项整治,开展医保药品、医用耗材追溯码信息采集试点工作。
二、持续深化改革促进高质量发展
(一)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17.推进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科标准化建设。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科人员编制和配备的有关规定。
18.开展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在昆明市、保山市、文山州中的9个县(市、区)开展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
19.激发疾控机构内生动力。推动落实疾控机构在完成规定职责前提下面向社会提供有关技术服务的政策,研究制定我省疾控机构面向社会提供技术服务目录、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落实“两个允许”要求,科学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水平,提高疾控机构人员薪酬待遇并实行动态调整。
(二)促进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
20.出台加强高校直属附属医院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职责,理顺关系,压实主体责任,加强附属医院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财务管理、医疗业务管理等,全面深化医教研协同发展。
21.支持公立医院重点领域临床研究与应用。以争先进位为目标、以急需紧缺临床需求为导向,鼓励医疗机构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实施一批科技计划项目,引进一批关键技术,转化应用一批科研成果。
22.开展沪滇协作临床技术研究。利用上海三甲医院对口帮扶云南县级医院机制,充分发挥上海专家临床医疗科研资源优势,指导帮助我省医疗机构开展临床科研工作,培养一批科研技术人才,提升医疗机构科研能力水平。
23.加强中央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管理。强化省市协同和政策支持,推进玉溪市示范项目实施,开展中期评估。指导玉溪市实施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组织申报并推进实施新一批示范项目。
24.推进国家促进和规范民营医疗机构发展政策落地见效。鼓励引导民营医疗机构参与专科联盟等医联体建设,大力提升医疗服务能力。督促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加强民营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安全、医药广告和服务价格监管。
(三)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
25.加快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改革。制度化常态化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进一步理顺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工作职能职责,落地应用医保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开展同通用名、同厂牌、同剂型、同规格药品价格治理。推进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药品价格监测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