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城市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云南碧鸡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规划进行建设的情形进行处罚,共计罚款5580562.5元。
2月6日,西山区城市管理局收到西山区化解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任务交办书,要求对西山区城中村改造4号片区D地块(土堆村)碧鸡名城项目实测建筑密度、绿地率不满足昆规条件(2010)0250号指标要求,实测建筑位置、建筑间距、建筑退距等均不满足规划许可要求等问题进行查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于2月9日对该项目建设单位当事人云南碧鸡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嫌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明,西山区城中村改造4号片区D地块(土堆村)碧鸡名城项目位于西山区二环西路与西苑浦路交会处,共建有五栋住宅楼以及配套用房和地下停车位等建筑,于2013年5月31日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证,2013年6月28日取得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5301012013*****号),2013年12月13日取得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5301012013*****号),2013年12月30日取得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字5301002013123*****号)。
施工单位为林州建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地上)、云南碧鸡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地下),合同开工日期为2013年4月5日,合同竣工日期为2014年7月8日,该项目实际完工时间为2024年3月。
经与当事人云南碧鸡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调查询问、现场核实,结合云南碧鸡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具有乙级测绘资质的云南家燊地理信息工程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出具的云南碧鸡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山区城中村改造4号片区D地块(土堆村)碧鸡名城项目批后竣工测量成果报告(编号:竣工JS2023—061)、2024年5月22日出具的西山区城中村改造4号片区D地块(土堆村)碧鸡名城项目建筑基底面积情况说明,以及2024年4月7日西山区自然资源局关于西山区城中村改造4号片区D地块(土堆村)碧鸡名城项目的复函。
该项目存在以下问题:
1.绿地率不满足昆规条件(2010)0250号指标及规划许可要求:规划许可绿地面积12450平方米,实测绿地面积10644.24平方米,较规划许可减少1805.76平方米,规划许可绿地率为47%,实测绿地率为40.18%,较规划许可减少6.82%;
2.该项目13栋地上建筑面积为24781.89平方米,加上地下建筑面积1649.3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6431.25平方米,13栋与12栋间距减小1.08米,13栋整体向西位移了1.08米,不满足规划许可要求。
当事人云南碧鸡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的行为属于未按规划进行建设的情形。
上述事实,由以下证据证实:
证据一:云南碧鸡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共计6页);
证据二:云南家燊地理信息工程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共4页)